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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老闆或打工仔,相信都關心疫苗通行證的最新措施,以便安排工作。而政府為進一步鼓勵市民盡快接種疫苗,早前宣佈「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會由原定的 6 月 30 日起提前至 5 月 31 日起施行,縮短了接種第 2 和第 3 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 限期後,所有「疫苗通行證」適用的一般人士都必須已接種第 3 劑疫苗 (除個別特殊群組外)。
疫苗寬限期縮短
5 月 31 日起,12 歲或以上人士 (非康復者) 接種第 2 和第 3 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會由原來的 9 個月縮短至 6 個月。 接種第 2 劑疫苗後未滿 6 個月的人士,他們的「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他們須於接種第 2 劑疫苗後 6 個月內,接種第 3 劑疫苗方可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一圖睇清:幾時打第 3 針?
18 歲或以上的人士
如果已打兩針滿 3 個月 (即 90 日),即可接種第 3 劑疫苗。免疫力弱的人士,如果已打 2 針滿 4 星期 (即 28 天),即可接種第 3 劑疫苗。
3-17 歲的兒童及青少年
如果已打 2 針科興疫苗滿 3 個月 (即 90 日),即可接種第 3 劑疫苗。而針對 12-17 歲已打 2 針復必泰的青少年,則需要滿 5 個月 (即 150 天) 才可接種第 3 針。
染疫後的康復人士
對於康復未滿 6 個月,或者感染前已接種 2 針或 3 針疫苗的人士,政府沒有額外的接種要求。如康復已滿 6 個月,而打第 1 劑疫苗亦已有 6 個月,由 5 月 31 日起必須已接種第 2 針疫苗。
而康復人士中,已接種 1 針復必泰的 12 至 17 歲青少年,並無接種第 2 針的要求。

幾時打第 4 針?
未受感染的 18 至 59 歲人士即日起可接種第四劑新型冠狀病毒疫苗。不過由於網上預約系統正更新,至 5 月 25 日,上述組別市民可前往各社區疫苗接種中心 (位於私家醫院或禮頓中心衛星社區疫苗接種中心除外) 或公立醫院接種站,領取「即日籌」接種第 4 針。
若你想網上預約打第 4 針,可於 5 月 26 日上午 8 時起,透過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專題網站 (按此進入) 預約。
專家早前建議,18 至 59 歲人士打第 4 針須與第 3 針相距最少6個月。而同一年齡組別的康復者,在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或康復後 6 個月 (以較後者為準),現在也可打第 3 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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