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助最新資訊
因應本地疫情,政府推出「防疫抗疫基金」資助各行各業,渡過難關。
SME Lab 中小企研究所為你帶來最新資訊:
「保就業」計劃
「保就業」計劃是透過向僱主提供有時限的財政支援,以保留原本可能會被遣散的僱員。參與計劃的僱主必須承諾在接受工資補貼期間不裁員,並將全數補貼用於支付員工薪酬。計劃亦涵蓋有強制性公積金戶口的自僱人士,為他們提供一筆過補貼。
以下僱主不具申請資格: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機構
-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
- 其他政府和國際組織的辦事處
- 指定法定機構
- 指定公營機構、政府擁有的公司或政府資助機構
另外,在「餐飲處所 (社交距離) 資助計劃」下已為有關商業登記證涵蓋的持牌處所遞交申請的持牌人 (包括正在處理或已獲批准的申請) 亦不具申請資格。
此外,由於以下類別僱員的工資由政府資助,僱主不可為有關僱員申請
工資補貼:
- 政府資助機構旗下由政府全數資助工資的員工;及
- 政府外判服務承辦商/顧問公司旗下專職為這些合約提供服務的員工。
一般而言,僱主可為以下類別的僱員申請工資補貼:
(a) 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下的「一般僱員」(年滿 18 歲至未滿 65 歲,連續受僱 60 日或以上的人士),而僱主有為這些僱員作強制性供款;及
(b) 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下 65 歲或以上的僱員。
須注意,僱主不能為其參與的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下「臨時僱員」(年滿 18 歲至未滿 65 歲,指從事建造業或飲食業的僱員,並由僱主按日僱用或僱用一段少於 60 日的固定期間) 申請工資補貼。這是由於臨時僱員流動性甚高,甚少在同一公司內有固定職位,向有關僱主提供工資補貼,難以達至「保就業」計劃的目標。但有關僱員或可受惠於政府的其他支援計劃,例如合資格的註冊建造業工人,可受惠於發展局的行業計劃,每人獲發一筆過 7,500 元資助。
有為僱員設立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 (包括職業退休註冊計劃或職業退休豁免計劃) 的僱主,可為參與其職業退休計劃的僱員申請工資補貼。
此外,由於以下類別僱員的工資由政府資助,僱主不可為有關僱員申請
工資補貼:
(a) 政府資助機構旗下工資由政府全數資助工資的員工;及
(b) 政府外判服務承辦商/顧問公司旗下專職為這些合約提供服務的員工。
工資補貼將分兩期向僱主支付,第一筆補貼將於 2020 年 5 月 25 日至 6 月 14 日期間接受申請,並預計大部分僱主可在提出申請後三至四星期獲發放工資補貼,以補助僱主支付 2020 年 6 月至 8 月的員工工資。
第二筆補貼將於 2020 年 9 月發放,我們會在稍後公布申請詳情。
自僱人士亦可於 2020 年為 5 月 25 日至 6 月 14 日提出申請,一筆過資助將於提出申請後三至四星期發放。
參與強積金計劃的僱主
申請第一期補貼的僱主可選擇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3 月的任何一個月份作為「指定月份」,以這個月的僱員人數及有關工資,作為計算補貼的基礎 :
18-64 歲的「一般僱員」
- 補貼將會按僱主於「指定月份」向每名 18-64 歲的「一般僱員」支付的實際工資的 50% 計算,工資上限為每月 18,000元,最高補貼額為每月 9,000 元。
65 歲或以上的僱員
- 如僱主為 65 歲或以上僱員作自願性強積金供款時有提供個別員工的基本工資金額,補貼將會按其於「指定月份」向有關僱員實際支付的基本工資 50% 計算,工資上限為每月 18,000 元,最高補貼額為每月 9,000 元。
- 如僱主為相關僱員作自願性強積金供款時並無提供個別員工的基本工資金額,補貼將會按其於「指定月份」為有關僱員作出的自願性供款的十倍計算,最高補貼額為每月 9,000 元。
已為其 65 歲或以上僱員申請「保就業」計劃工資補貼的綠色小巴或渡輪營辦商僱主,不可同時為該批僱員申請運輸署為 65 歲或以上綠色小巴或渡輪僱員特設的補貼計劃,以免享受雙重補貼。
若僱主同時為 18-64 歲的「一般僱員」及 65 歲或以上的僱員申領補貼,則須選擇同一個月份作為「指定月份」,以計算所有僱員的工資補貼。
設立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
申領第一期補貼的僱主可選擇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3 月的任何一個月份作「指定月份」,補貼將會按僱主於「指定月份」向每名僱員支付的實際工資的 50% 計算,工資上限為每月 18,000 元,最高補貼為每月 9,000 元。
工資補貼計算例子說明
例子一:僱主只為僱員作強積金供款:
例子二﹕若同一僱主同時有為不同僱員作強積金供款或設立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如何計算補貼金額 :
計劃容許僱主選擇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3 月其中一個月作為「指定月份」,以這個月的僱員人數(包括當時上班但現正放無薪或半薪假的僱員)及有關工資,作為計算補貼的基數。
在申請獲批後,僱主須確保在 2020 年 6 月至 8 月補貼期內任何一個月的僱員數目 (不包括放取無薪假的僱員),不能少於 2020 年 3 月份的僱員人數 (包括放取無薪假的僱員),而僱主所申領的 2020 年 6、7 及 8 月補貼,必須相應全數支付僱員之 2020 年 6、7 及 8 月的工資。有關安排可鼓勵僱主向正放無薪假的僱員支薪。因此,期間為該僱主聘用的僱員 (不論是否全職僱員) 都會受惠。
例子:
2020年3月份:50人 (受薪) + 10人(放無薪假)
2020年6月至8月:受薪員工至少要60人
申請「保就業」計劃的僱主在填寫網上申請表時,須同時簽署承諾書,
承諾:
(a) 在接受政府工資補貼期間不會裁員;及
(b) 把政府工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
就領取第一期補貼的僱主而言,在接受補貼的三個月期間 (即 2020 年 6 月至 8 月),若未有把領取的當月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僱員同一月份的工資,政府將取回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
此外,若僱主在補貼期間任何一個月有支薪的僱員人數,少於 2020 年 3 月無論有否支薪的僱員總數,僱主須向政府支付罰款。詳情下星期初公布。
如有虛報,申請人須承擔法律責任。
計劃並無規定僱主於補貼期內不能減薪。我們當然期望僱主能盡量不減薪,但僱主的經營狀況各有不同,且是次疫情對企業衝擊很大,有需要為他們的經營模式留有彈性,我們期望僱主能盡量不減薪,既要保住生意,亦要保住員工飯碗。
如有查詢,可於 5 月 13 日上午 9 時開始:
- 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或
- 致電查詢熱線:1836-122
熱線服務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 申請期內 (2020 年 5 月 25 日至 6 月 14 日):星期一至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一般而言,除不具申請資格的僱主外,所有為僱員作強積金供款 (包括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或有設立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不分行業,均符合申請資格。
- 就參與強積金計劃的僱主而言,須注意,申請第一期 (即 2020 年 6 月至 8 月的補貼) 工資補貼的僱主和僱員強積金戶口,必須於 2020 年 3 月 31 日或以前經已開設 (即不能將開設日期追溯至該日或較早日子)。換言之,在 2020年 4 月 1 日起才開設強積金戶口的僱主,不具備申請資格。
- 就設立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而言,其申請涵蓋的僱員必須於 2020 年 3 月 31 日或以前經已成為有關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 (即不能將日期追溯至該日或較早日子)。
鑑於政府外判服務承辦商/顧問公司會繼續獲得政府支付合約費用,因此,在這些公司中專職為政府合約提供服務的員工將不符合申請資格。如部分負責有關政府合約的員工並非專職,而是同時為其他私人合約工作,由於其工資並非全數由政府資助,該公司若有為這些僱員作強積金供款或已設立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則可就該部分員工申領補貼。
計劃會向於 2020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已開設 (即不能將開設日期追溯至該日或較早日子),並於當日仍未取消之強積金戶口的自僱人士,提供一筆過 7,500 元的資助。
不過,以下人士不符合計劃的申請資格:
(a) 已申請教育局「校巴服務提供者資助計劃」津貼,主業為校巴司機、學校私家小巴司機及保姆的自由作業者;及
(b) 已申請旅遊事務署「以接載旅客為主的旅遊服務巴士司機支援計劃」津貼,主業為旅遊服務巴士司機的自由作業者。
此外,同一自僱人士若擁有多於一個強積金戶口,亦只可於「保就業」計劃下申領一次一筆過 7,500 元資助。
為減省行政程序和避免在提交強積金資料時可能出現的延誤和遺漏,申請「保就業」計劃的僱主遞交網上申請時須授權:
(a) 由政府委聘的「保就業」計劃代理人 (ESS processing agent) 作為他們的代理人,接收由強積金受託人發出有關其強積金紀錄(包括僱員人數和工資)的證明書;及
(b) 強積金受託人向「保就業」計劃代理人(作為其代理人)提供有關其強積金紀錄證明書,以確認與其強積金供款有關的資料。
在獲得申請人授權後,強積金受託人 會把其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MPF record certificate) 以電子方式,直接轉交「保就業」計劃代理人。申請人亦可要求其強積金受託人提供有關證明書,以作參考。
僱主於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3 月的強積金供款資料,已鎖定於 2020 年 5 月 7 日,用以計算工資補貼。就「保就業」計劃而言,僱主不能再更改有關的強積金供款資料。
僱主只可就於 2020 年 5 月 7 日或以前已繳清強制性供款 (不包括附加費) 的僱員申請工資補貼。
每名僱主可領取的補貼總額並無上限,但只可為每名僱員申領實際工資 50% 的補貼,最高補貼額為每月 9,000 元。參加計劃的合資格僱主須簽署承諾書,承諾在接受補貼期間不會裁員 (以 2020 年 3 月僱員人數計算),並會把政府工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
政府會在計劃下設立適當的監察及審核機制,以篩查涉及濫用和違規個案並作出跟進。此外,政府會採取高透明度方式,讓社會及員工作出監察,包括公布申領補貼的僱主名單、受惠員工總數及補貼額,相關員工及社會人士因而會得知僱主領取了資助。若發現僱主違反計劃條件,員工或社會人士可向當局舉報。
僱主必須將政府工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不可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包括員工非現金福利或捐款。
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
遙距營商計劃
2020 年 5 月 18 日起接受申請,為期 6 個月
- 每個方案+培訓開支:10 萬元
- 每間公可總額資助:30 萬元
- 商業登記證 (BR)
- 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格
- 已核准的資訊科技方案
- 已核准的服務供應商
12 種資助範圍
網店建立|申請網店平台|建立客製化網店|後續管理網店|網上營銷廣告等
(不包括內容、圖片、影片等製作費)
網上售票系統|網上預約系統|客戶關係管理系統 (CRM) |虛擬服務交付|網上應診等
(不包括內容、圖片、影片等製作費)
電子支付系統|餐廳點餐系統等
薪俸管理系統|員工自助服務門戶網站|人才管理|網上培訓系統|線上和定位的出勤|工時監控及報告|員工休假管理|員工報銷處理系統等
網上會議系統|視訊會議系統等
防火牆|防病毒 / 惡意軟件解決方案等
網上外賣平台|送遞解決方案|智能儲物櫃|智能售貨亭|智能售貨機等
(不包括內容、圖片、影片等製作費)
聊天機械人 (ChatBot)|人工智能 (AI)|擴增實境 (AR)|虛擬實境 (VR)|客戶分析等 (Data Analysis) 等
會計系統|發票系統|進銷存系統等
共用雲端硬碟|遠端存取服務|文件遠端桌面控制|虛擬私人網絡|虛擬桌面基礎架構等
團隊協作系統|即時通訊軟件等
企業資源計劃系統 (ERP)|電子申請表和工作流批核 (BP | BI)|流程機械人 (Robotic) 等
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
飲食業
旅遊業
資助持牌旅行社:
- 每間 HK$20,000 至 HK$200,000
- 津貼金額視乎其職員數目:
津貼旅行社職員、導遊及領隊:
- 每人每月HK$5,000,為期半年
資助持牌酒店:
- 獲發牌客房數目為100間或以下可獲共HK$300,000
獲發牌客房數目為101間或以上持牌酒店:
- 共HK$400,000
津貼以接載旅客為主的旅遊巴司機:
- 每人HK$10,000
寬免啟德郵輪碼頭營運商固定租金及管理費,為期半年
退還郵輪公司在郵輪碼頭暫停服務期間取消航次的泊位訂金
即日起至 6 月 15 日
旅行代理商及其職員:
- 電話:3151 7945
- 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網頁
自由作業的持證導遊及領隊
- 電話:2969 8193
- 香港旅遊業議會網頁
酒店業
- 電話:3107 3021
-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
客運業 / 運輸業
教育界
學校小賣部、食堂及飯盒營辦商的紓困資助
- 2020年1月學校開始放農曆新年假期前已為學校提供服務,並且與學校或學校的辦學團體簽署的合約現時仍然有效
學校學習/興趣活動班導師資助計劃
- 所有在藝術、體育及其他範疇指導及訓練或培養學生相關興趣和潛能的學校學習/興趣活動班導師;而沒有申領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的其他計劃(「保就業」計劃下以自僱人士申請的資助除外)
學校小賣部、食堂及飯盒營辦商的紓困資助
- 學校餐飲供應點營辦商申請表及學校飯盒供應商申請表
- 填妥表格後們請學校在申請表格上簽署及蓋印,連同有關牌照副本(如適用),郵寄到「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5樓教育局學校發展分部中央 1 組」,信封上需註明申請「AEF」
學校學習/興趣活動班導師資助計劃
- 5月25日前把填妥的申請表以郵寄方式或親身送交其提供服務的學校
建造業
有為僱員供強積金的僱主顧問:
- 政府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顧問公司名單(EACSB)及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顧問公司名單(AACSB)的顧問公司
繳付徵款的承建商:
- 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19日期間曾為建造工程向議會繳付《建造業議會條例》(第587章)下的徵款的承建商
議會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及註冊分包商:
- 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19日期間曾為其僱用的註冊建造業工人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繳付相關強積金供款及在該期間持有有效註冊,及
- 提交強積金供款文件(只需任何一份),並註明相關註冊建造業工人註冊號碼及姓名
建造業工人:
- 地盤工人、機電工程署、屋宇署、水務署及消防處認可的註冊工人,已於建造業議會註冊並有工人註冊證
- 並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19日內在總承建商根據《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第583 章)提交予議會的出勤紀錄中有出勤紀錄。
物管業
公私營住宅物業管理公司
合資格物業的物管公司或業主組織須於物監局網址下載抗疫基金申請表格(物管公司及業主組織)。已填妥的表格及附加文件可經申請人以親身、郵寄、網上申請平台(物管公司及業主組織)等方式遞交。